索  引: 330802-068-010100-2018-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责任部门: 航埠镇党政综合办 生成日期:
名  称: 航埠镇机构职能      
文号: 责任科室: 航埠镇
内容概述:  
航埠镇机构职能
名    称: 航埠镇机构职能
公开电话:
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324000
电子邮件:
网站地址:
工作职责:

单位名称 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
公开电话 0570-2971001
单位地址 柯城区航埠镇航华路23号
邮编 324014
职责

    根据党章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当前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特点,新时期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4、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省政府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公共卫生、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
6、加强镇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7、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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